政策導航
關于指導推進家庭教育的五年規劃
(2021—2025 年)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家庭教育。 黨的十八大以來, 習近平 總書記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 明確提出注 重家庭、 注重家教、 注重家風, 就家庭家教家風建設作出一 系列重要指示, 指引家庭教育事業取得長足發展。 立德樹人 核心地位更加突顯,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逐步融入家庭教育 全過程。 家庭教育法治化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中華人民共 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 頒布施行, 10 省市出臺地方性法規。 家庭教育工作機制逐步健全, 黨委領導、 部門協作、 家庭盡 責、 社會參與的家庭教育聯動工作格局基本建立。 家庭教育 指導服務體系不斷完善, 以各類家長學校為主體的指導服務 陣地建設趨于成熟, 專業化指導服務隊伍不斷壯大, 家長家 庭教育能力明顯提升, 兒童成長的家庭和社會環境日益優化。
然而, 伴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面對家庭結構變化、 社會發展轉型、 人口生育政策調整以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 的新期待等, 家庭教育發展還存在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 如 家庭教育公共服務的覆蓋面、 精準度、 實效性亟需提升, 家 庭教育指導專業化、 規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家庭教育發展不 充分不均衡的矛盾依然突出, 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體系有待健全, 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有待完善。
“十四五” 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 家新征程、 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的關鍵時期。 黨和國 家事業快速發展既為家庭教育提供了發展機遇, 也對家庭教 育發展提出更高要求。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 為進一步指導推 進家庭教育高質量發展,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為黨育 人、 為國育才, 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在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 時代新人中的基礎性和戰略性作用, 特制定本規劃。
一、 總體要求
(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 次全會精神, 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風 建設重要論述, 圍繞 “五位一體” 總體布局和 “四個全面” 戰略布局, 立足新發展階段, 貫徹新發展理念, 構建新發展 格局, 以法治為引領, 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 以構建覆蓋 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 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 機制、 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為根本目標, 進一步提升家庭教育 公共服務供給水平, 增強指導服務覆蓋面、 精準度和實效 性, 持續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法治化、 專業化、 規范化水平, 全面促進家庭家教家風建設, 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科學育兒新 期盼新需求,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實現第二個 百年奮斗目標奠定人才基礎。
(二) 基本原則
1. 堅持黨的領導。 堅持黨對家庭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致力培養愛黨、 愛國、 愛人民、 愛 集體、 愛社會主義的高尚情懷, 增強國家意識和社會責任 感, 確保家庭教育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
2. 堅持立德樹人。 緊緊圍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 價值觀, 把品德教育始終作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重要內容, 幫助家長掌握科學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充分發揮家庭教育 對于家庭成員特別是兒童道德養成和價值引領的基礎作用。
3. 堅持系統推進。 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前瞻性思考、 全局性謀劃和整體性推進, 著眼構建扎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 導服務體系, 注重家庭家教家風一體化建設, 促進學校家庭 社會協同育人, 推動家庭教育高質量發展。
4. 堅持守正創新。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聚焦家長關心、 社會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 進一步加強家庭教育理論創新, 完善法律政策體系, 拓展指導服務渠道, 強化分類和個性化 指導力度, 切實增強廣大家庭獲得感、 幸福感和安全感。
5. 堅持共建共享。 最大限度激發家長自主學習、 自主 參與的意識, 提升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的能力。 充分 發揮政府主導作用,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強化支持保障, 促 進均衡發展, 努力構建多方參與、 協同育人的家庭教育新 格局。
(三) 總體目標
到 2025 年, 家庭教育立德樹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制 度體系更加完善。 各類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陣地數量明顯增 加, 穩定規范專業的指導服務隊伍基本建立, 公共服務資源供給更加充分, 覆蓋城鄉、 公平優質、 均衡發展的家庭教育 指導服務體系逐步完善, 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的機制更加 健全, 家庭教育在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 者和接班人中發揮更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二、 重點任務和策略措施
(一) 完善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機制
1. 深化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宣傳宣講。 推動將習 近平總書記關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重要論述作為黨員領 導干部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 逐步納入各級黨校 (行政學 院)、 干部學院教學培訓安排。 融入家風家教主題宣傳月等各 類宣傳展示和主題實踐活動, 采取寓教于樂形式生動宣傳家 庭教育正確理念和科學知識。 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 (所、 站)、 家長學校等各類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陣地, 發揮教師、 志 愿者、 講師團作用, 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宣講活動, 推動總 書記重要論述精神進學校、 進社區、 進家庭、 進愛國主義教 育基地, 讓立德樹人家庭教育理念走進廣大家庭、 融入日常 生活, 貫穿家庭教育全過程。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 部、 中央文明辦、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工委)
2. 優化立德樹人良好家庭環境。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開展全國五好家庭評選表彰和全國文明家庭、 綠色家庭創 建, 健康家庭和無煙家庭建設以及尋找 “最美家庭” 活動 等, 選樹一批尊老愛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儉持家、 鄰里團結、 科學教子等家庭典型。 深化開展 “ 夢想啟航好 家庭好家風巡講” “書香飄萬家親子閱讀” “家風故事匯展 演” “ ‘五老’ 弘揚好家教好家風” 等各具特色的家風家教 主題實踐活動, 將立德樹人要求貫穿活動始終, 強化思想引 領和實踐育人, 引導廣大家庭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弘揚 革命前輩紅色家風和新時代文明新風, 踐行愛國愛家、 相親 相愛、 向上向善、 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 宣 傳推廣兒童家庭道德教育指導手冊, 指導家長根據兒童年齡 特點和成長發展規律, 在生活點滴中對孩子進行潛移默化、 潤物無聲的思想品德教育, 引導兒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 觀, 厚植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情懷, 扣好人生第一??圩印?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中央文明辦、 教育部、 國家衛生健 康委、 中國關工委)
3. 營造立德樹人良好社會氛圍。 在城鄉社區普遍設立 新時代家庭觀宣傳欄、 最美家庭光榮榜, 在各級黨報黨刊、 廣播電視臺、 新聞網站等常態化設立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專欄 專題, 打造內容鮮活、 形式新穎的融媒體產品, 大力宣傳習 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精神, 宣傳立德樹人家庭典型事跡, 弘 揚好家風、 好家訓、 好家教。 聚焦立德樹人家庭教育主題, 指導創作和宣傳一批思想性、 藝術性、 觀賞性相統一的文藝 作品和出版物, 在各類媒體、 公共場所、 樓宇電視、 公交地 鐵等刊播一批公益廣告、 優秀短視頻、 微課程, 傳播家庭教 育正確理念和科學知識, 為家庭立德樹人提供輿論引導和社 會支持。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中央文明辦、 文化和旅游 部、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教育部)
4. 深化開展立德樹人理論研究。 科學制定家庭教育課題研究規劃, 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宣傳闡釋, 聚焦立 德樹人家庭教育重大意義、 內容體系、 實踐要求等重點內 容, 凝聚專家力量, 組織課題研究、 開展理論研討, 繼續推 動將重點課題納入國家和地方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形成 一批高質量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成果。 健全研究成果轉化 機制和激勵機制, 為開展立德樹人家庭教育提供理論支持和 決策服務。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部、 中央文明辦)
(二) 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體系
5. 持續推動家庭教育法治化建設。 結合地方實際和教 育改革發展需要, 推動制定實施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規或實施 辦法。 推動將家庭教育促進法宣傳納入本地 “ 八五” 普法 重要任務, 抓住家庭教育宣傳周、 法制宣傳日等時間節點, 通過組織開展主題活動、 法律咨詢、 發放宣傳冊、 指導社區 家長學校聘請法治輔導員等多種形式, 做好法律法規的社會 宣傳, 加強法律實施監督, 引導家長增強家庭教育主體責任 意識, 依法依規履行家庭教育職責。 ( 責任部門: 全國婦 聯、 教育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 工委)
6. 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 推動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納入城鄉社區公共服務、 公共文化服務、 健康教育服務、 兒 童友好城市 (社區) 建設等。 聚焦家長教育子女的急難愁 盼問題及重點難點問題, 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實施 家庭教育規劃, 推動出臺家庭發展相關支持政策, 完善 3 歲 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法規, 推動家庭教育健康發展和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組織制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規范和 評估規范。 (責任部門: 國家衛生健康委、 民政部、 文化和 旅游部、 全國婦聯、 教育部)
7. 推動家庭教育行業自律。 支持和引導家庭教育服務 機構加強行業自律, 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聚合力量研究 制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準入機制和規范管理標準, 大力 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人員培訓, 為家庭教育發展營造良好 環境。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部、 民政部、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三) 構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務供給體系
8. 探索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機構。 推動縣級以上人民政 府因地制宜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機構, 協助相關部門統籌轄區 內家長學校建設、 家庭教育理論研究、 指導服務隊伍培訓、 指導服務機構監督評估, 開發家庭教育指導讀本等公共服務 產品, 及時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務, 形成有地方特色、 有 群體適應性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模式。 (責任部門: 全國婦 聯、 教育部)
9. 鞏固發展學校家庭教育指導。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切 實加強對中小學、 幼兒園的家庭教育工作管理, 將家庭教育 指導作為推進家校、 家園共育的重要方式, 納入中小學、 幼 兒園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 推動中小學、 幼兒園普遍建 立家長學校, 每學期至少組織 2 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做到有制度、 有計劃、 有師資、 有活動、 有評估。 (責任部 門: 教育部、 中國關工委)
10. 規范強化社區家庭教育指導。 依托城鄉社區綜合服 務設施、 文明實踐所站、 婦女兒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長學 校, 城市社區建校率達到 90% , 農村社區建校率達到 80% , 家長學校每年至少組織 4 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大力加強家長學校規范化建設, 做到有固定的活動場所、 有 規范的管理制度、 有專業的師資隊伍、 有系統的教學計劃、 有豐富的活動開展、 有客觀的成效評估。 大力提升家長學校 指導服務水平, 完善家庭教育檔案, 統合家庭教育資源力 量, 健全指導服務制度, 針對家庭需求提供多元化、 多類 型、 菜單式的服務, 切實構建老百姓推門可見、 服務可感的 社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網絡。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 部、 民政部、 中央文明辦、 中國關工委)
11. 統籌利用公共服務場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 指導醫療 保健機構在開展婚前保健、 孕產期保健、 兒童保健、 預防接 種等服務時, 面向服務對象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婚育、 科學 養育知識和嬰幼兒早期發展宣傳指導。 婚姻登記機構通過舉 辦結婚登記頒證儀式、 開展婚姻家庭輔導、 播放宣傳教育片 等形式, 聚焦倡導正確的婚姻家庭理念、 抵制高價彩禮等新 型婚育文化, 強化婚姻家庭責任和義務。 鼓勵圖書館、 博物 館、 文化館、 紀念館、 美術館、 科技館、 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結合社會活動, 開展公益性家 庭教育宣傳、 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 開發多樣化、 有質量的 家庭教育公共服務產品。 (責任部門: 國家衛生健康委、 民政 部、 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中國科協、 全國婦聯)
12. 培育扶持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 推動將家庭 教育指導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 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 社會組織為家庭提供專業化、 規范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滿 足個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需求。 持續推動機關、 企事業 單位、 群團組織面向本單位職工家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 務。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部、 民政部)
13. 持續拓展家庭教育媒體服務平臺。 加強網上家長學 校建設, 圍繞立德樹人主線, 聚焦家長需求期盼, 打造精品 網絡課程, 增強互動性服務功能, 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 進 一步拓展微博、 微信和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服務平臺, 借助 有影響力的自媒體平臺, 開發短視頻、 動漫等易傳播、 易學 習的數字化服務產品, 搭建傳統媒體與新媒體深度融合的家 庭教育信息共享和咨詢服務平臺。 運用大數據平臺, 探索個 性化、 定制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新樣態。 開展線上線下有機 融合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促進家長深度參與和學習, 提升指導服務的互動性、 有效性、 便捷性。 (責任部門: 全 國婦聯、 教育部、 中國科協、 民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 衛生健康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工委)
(四) 打造專業化家庭教育支持體系
14. 培養高素質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隊伍。 鼓勵和支持師 范院校和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設家庭教育相關專業和課程, 開展家庭教育理論和實踐研究, 培養專業人才。 依托家庭教 育培訓基地, 統籌開發培訓教材和大綱課程, 有計劃地系統 培育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隊伍, 發展壯大一批立足當地、 具備一定專業知識的指導服務隊伍。 積極推進家庭教育指導職業 化與專業化發展。 (責任部門: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部、 全國婦聯)
15. 匯聚高水平家庭教育專家隊伍。 依托高等院校、 科 研院所和有關社會機構, 廣泛吸納從事家庭教育研究的專家 學者、 實務工作者, 組建來源多樣、 學科多元的家庭教育專 家智庫, 為家庭教育政策制定、 課程開發、 教材編撰、 隊伍 建設等提供智力支持, 并鼓勵有條件的單位面向家長提供專 業指導咨詢。 (責任部門: 教育部、 全國婦聯、 文化和旅游 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國科協、 中國關工委)
16. 加強家庭教育志愿服務隊伍建設。 完善家庭教育志愿 者注冊服務平臺, 健全志愿者和志愿團體登記注冊、 培訓激勵 制度, 廣泛吸納熱心家庭教育公益事業的教師、 兒童工作者、 衛生保健人員、 “五老” 人員、 專業社工、 大學生等組成家庭 教育志愿者隊伍, 組建家庭教育宣講團, 開展兒童關愛志愿服 務活動, 為家庭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責任部門: 全 國婦聯、 中央文明辦、 教育部、 民政部、 中國關工委)
(五) 完善精準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制
17. 探索完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均衡發展機制。 推動建 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務平臺, 依托現代信息網絡和遠程 教育等, 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 引導優質資源向國家鄉村振 興重點幫扶縣傾斜。 相關部門在開展區域協作、 對口支援 中, 將家庭教育納入對口幫扶內容, 為薄弱地區提供專家資 源、 服務產品等方面支持, 推動薄弱地區內生性發展, 促進城鄉和區域資源均衡配置。 (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 部、 中央文明辦、 中國科協、 民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 衛生健康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工委)
18. 完善 3 歲以下嬰幼兒家庭育兒指導服務機制。 推動 婦幼保健機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嬰幼兒早期發展服 務。 推動和支持有條件的鄉鎮 (街道) , 探索利用現有公共 服務場所以及各類家長學校、 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婦女兒 童之家、 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青少年宮等組織開展親子活 動、 家長課堂、 入戶指導、 宣傳咨詢活動, 利用互聯網等信 息化手段, 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科學規范的育兒指導 服務。 將科學育兒知識納入家政服務培訓, 提升家庭科學育 兒水平。 (責任部門: 國家衛生健康委、 教育部、 民政部、 全國婦聯、 中國關工委)
19. 完善特殊需求和困境兒童家庭指導服務機制。 依托 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站、 兒童之家、 家長學校等陣地, 注重發 揮網格員、 兒童主任、 兒童督導員、 婦聯執委、 志愿者等各 類隊伍作用, 健全本區域特殊困境兒童、 涉案未成年人、 失 管未成年人等群體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綜合信息臺賬, 鼓勵和 引導專業社會組織等各方力量, 開展常態化、 專業化、 精準 化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多發地區, 城 市流動人口集中地、 城鄉結合部、 農村留守兒童集中地等重 點地區, 廣泛開展預防性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加強法治宣傳 和家庭教育知識普及, 提高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的監護意識、 監護能力和法治觀念, 營造民主、 和諧、 溫暖的家庭氛圍, 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遭受侵害問題發生。 (責任部門: 民政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全國婦聯、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 會保障部、 中國關工委)
(六) 構建全鏈條的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
20. 健全協同育人工作協調機制。 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協同 育人工作協調機制, 加強統籌規劃和資源整合, 形成學校、 家庭、 社會協同育人合力。 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實驗區、 創新 實踐基地作用, 探索家校社協同育人有效機制和模式, 及時 總結推廣鮮活經驗和做法。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部、 中國科協、 中央文明辦、 最高人民檢察院、 民政部、 文化和 旅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工委)
21. 健全協同育人溝通銜接機制。 指導學校充分利用家 長委員會、 家長會、 家訪、 家長開放日、 家長接待日等各種 家校溝通渠道, 密切家校日常溝通。 鼓勵社區探索建立各具 特色的家校社溝通平臺, 把學校、 社會豐富的教育資源鏈接 起來, 為家長提供優質指導服務。 引導家長主動與學校加強 聯系, 配合落實 “ 雙減” 任務, 合力解決兒童使用手機、 網絡管理、 心理健康等問題, 支持兒童參與社會實踐, 努力 實現學校家庭社會在教育追求、 教育資源、 教育策略上的深 度融合。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部、 中國科協、 中央 文明辦、 最高人民檢察院、 民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 生健康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工委)
三、 組織保障
1. 健全實施機制。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積極構建由各級婦兒工委辦統籌協調, 教育、 婦聯共同牽頭, 文明辦、 人 民檢察院、 民政、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文化和旅游、 衛生健 康、 廣播電視、 科協、 關工委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規劃實施領 導協調機制, 明確部門職責任務, 定期召開會議, 聯合開展 調研督導, 推動規劃目標任務落地落實。
2. 加大經費投入。 推動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本級 財政年度預算。 積極拓展經費來源渠道,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 量參與家庭教育工作, 形成政府主導、 社會力量支持補充的 家庭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3. 完善督導評估。 各地按照規劃總體要求因地制宜制 定本地家庭教育工作規劃, 推動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當地政 府年度績效考核, 納入文明創建重要內容, 納入各實施部門 督導范圍。 完善第三方評估機制, 提升評估工作科學化專業 化水平。
4. 強化示范引領。 探索新時代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實 踐創新、 理論創新和模式創新, 以點帶面、 示范帶動。 按照 國家有關規定, 建立完善家庭教育評選表彰、 示范創建機 制。 通過媒體宣傳報道、 研討交流、 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 及時總結和推廣規劃實施的有效經驗和特色模式。
全國婦聯辦公廳 2022 年 3 月 31 日印發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家庭教育。 黨的十八大以來, 習近平 總書記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 明確提出注 重家庭、 注重家教、 注重家風, 就家庭家教家風建設作出一 系列重要指示, 指引家庭教育事業取得長足發展。 立德樹人 核心地位更加突顯,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逐步融入家庭教育 全過程。 家庭教育法治化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中華人民共 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 頒布施行, 10 省市出臺地方性法規。 家庭教育工作機制逐步健全, 黨委領導、 部門協作、 家庭盡 責、 社會參與的家庭教育聯動工作格局基本建立。 家庭教育 指導服務體系不斷完善, 以各類家長學校為主體的指導服務 陣地建設趨于成熟, 專業化指導服務隊伍不斷壯大, 家長家 庭教育能力明顯提升, 兒童成長的家庭和社會環境日益優化。
然而, 伴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面對家庭結構變化、 社會發展轉型、 人口生育政策調整以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 的新期待等, 家庭教育發展還存在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 如 家庭教育公共服務的覆蓋面、 精準度、 實效性亟需提升, 家 庭教育指導專業化、 規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家庭教育發展不 充分不均衡的矛盾依然突出, 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體系有待健全, 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有待完善。
“十四五” 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 家新征程、 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的關鍵時期。 黨和國 家事業快速發展既為家庭教育提供了發展機遇, 也對家庭教 育發展提出更高要求。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 為進一步指導推 進家庭教育高質量發展,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為黨育 人、 為國育才, 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在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 時代新人中的基礎性和戰略性作用, 特制定本規劃。
一、 總體要求
(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 次全會精神, 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風 建設重要論述, 圍繞 “五位一體” 總體布局和 “四個全面” 戰略布局, 立足新發展階段, 貫徹新發展理念, 構建新發展 格局, 以法治為引領, 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 以構建覆蓋 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 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 機制、 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為根本目標, 進一步提升家庭教育 公共服務供給水平, 增強指導服務覆蓋面、 精準度和實效 性, 持續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法治化、 專業化、 規范化水平, 全面促進家庭家教家風建設, 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科學育兒新 期盼新需求,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實現第二個 百年奮斗目標奠定人才基礎。
(二) 基本原則
1. 堅持黨的領導。 堅持黨對家庭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致力培養愛黨、 愛國、 愛人民、 愛 集體、 愛社會主義的高尚情懷, 增強國家意識和社會責任 感, 確保家庭教育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
2. 堅持立德樹人。 緊緊圍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 價值觀, 把品德教育始終作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重要內容, 幫助家長掌握科學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充分發揮家庭教育 對于家庭成員特別是兒童道德養成和價值引領的基礎作用。
3. 堅持系統推進。 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前瞻性思考、 全局性謀劃和整體性推進, 著眼構建扎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 導服務體系, 注重家庭家教家風一體化建設, 促進學校家庭 社會協同育人, 推動家庭教育高質量發展。
4. 堅持守正創新。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聚焦家長關心、 社會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 進一步加強家庭教育理論創新, 完善法律政策體系, 拓展指導服務渠道, 強化分類和個性化 指導力度, 切實增強廣大家庭獲得感、 幸福感和安全感。
5. 堅持共建共享。 最大限度激發家長自主學習、 自主 參與的意識, 提升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的能力。 充分 發揮政府主導作用,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強化支持保障, 促 進均衡發展, 努力構建多方參與、 協同育人的家庭教育新 格局。
(三) 總體目標
到 2025 年, 家庭教育立德樹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制 度體系更加完善。 各類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陣地數量明顯增 加, 穩定規范專業的指導服務隊伍基本建立, 公共服務資源供給更加充分, 覆蓋城鄉、 公平優質、 均衡發展的家庭教育 指導服務體系逐步完善, 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的機制更加 健全, 家庭教育在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 者和接班人中發揮更重要的基礎性作用。
二、 重點任務和策略措施
(一) 完善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機制
1. 深化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宣傳宣講。 推動將習 近平總書記關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重要論述作為黨員領 導干部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 逐步納入各級黨校 (行政學 院)、 干部學院教學培訓安排。 融入家風家教主題宣傳月等各 類宣傳展示和主題實踐活動, 采取寓教于樂形式生動宣傳家 庭教育正確理念和科學知識。 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 (所、 站)、 家長學校等各類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陣地, 發揮教師、 志 愿者、 講師團作用, 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宣講活動, 推動總 書記重要論述精神進學校、 進社區、 進家庭、 進愛國主義教 育基地, 讓立德樹人家庭教育理念走進廣大家庭、 融入日常 生活, 貫穿家庭教育全過程。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 部、 中央文明辦、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工委)
2. 優化立德樹人良好家庭環境。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開展全國五好家庭評選表彰和全國文明家庭、 綠色家庭創 建, 健康家庭和無煙家庭建設以及尋找 “最美家庭” 活動 等, 選樹一批尊老愛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儉持家、 鄰里團結、 科學教子等家庭典型。 深化開展 “ 夢想啟航好 家庭好家風巡講” “書香飄萬家親子閱讀” “家風故事匯展 演” “ ‘五老’ 弘揚好家教好家風” 等各具特色的家風家教 主題實踐活動, 將立德樹人要求貫穿活動始終, 強化思想引 領和實踐育人, 引導廣大家庭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弘揚 革命前輩紅色家風和新時代文明新風, 踐行愛國愛家、 相親 相愛、 向上向善、 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 宣 傳推廣兒童家庭道德教育指導手冊, 指導家長根據兒童年齡 特點和成長發展規律, 在生活點滴中對孩子進行潛移默化、 潤物無聲的思想品德教育, 引導兒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 觀, 厚植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情懷, 扣好人生第一??圩印?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中央文明辦、 教育部、 國家衛生健 康委、 中國關工委)
3. 營造立德樹人良好社會氛圍。 在城鄉社區普遍設立 新時代家庭觀宣傳欄、 最美家庭光榮榜, 在各級黨報黨刊、 廣播電視臺、 新聞網站等常態化設立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專欄 專題, 打造內容鮮活、 形式新穎的融媒體產品, 大力宣傳習 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精神, 宣傳立德樹人家庭典型事跡, 弘 揚好家風、 好家訓、 好家教。 聚焦立德樹人家庭教育主題, 指導創作和宣傳一批思想性、 藝術性、 觀賞性相統一的文藝 作品和出版物, 在各類媒體、 公共場所、 樓宇電視、 公交地 鐵等刊播一批公益廣告、 優秀短視頻、 微課程, 傳播家庭教 育正確理念和科學知識, 為家庭立德樹人提供輿論引導和社 會支持。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中央文明辦、 文化和旅游 部、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教育部)
4. 深化開展立德樹人理論研究。 科學制定家庭教育課題研究規劃, 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宣傳闡釋, 聚焦立 德樹人家庭教育重大意義、 內容體系、 實踐要求等重點內 容, 凝聚專家力量, 組織課題研究、 開展理論研討, 繼續推 動將重點課題納入國家和地方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形成 一批高質量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成果。 健全研究成果轉化 機制和激勵機制, 為開展立德樹人家庭教育提供理論支持和 決策服務。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部、 中央文明辦)
(二) 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體系
5. 持續推動家庭教育法治化建設。 結合地方實際和教 育改革發展需要, 推動制定實施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規或實施 辦法。 推動將家庭教育促進法宣傳納入本地 “ 八五” 普法 重要任務, 抓住家庭教育宣傳周、 法制宣傳日等時間節點, 通過組織開展主題活動、 法律咨詢、 發放宣傳冊、 指導社區 家長學校聘請法治輔導員等多種形式, 做好法律法規的社會 宣傳, 加強法律實施監督, 引導家長增強家庭教育主體責任 意識, 依法依規履行家庭教育職責。 ( 責任部門: 全國婦 聯、 教育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 工委)
6. 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 推動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納入城鄉社區公共服務、 公共文化服務、 健康教育服務、 兒 童友好城市 (社區) 建設等。 聚焦家長教育子女的急難愁 盼問題及重點難點問題, 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實施 家庭教育規劃, 推動出臺家庭發展相關支持政策, 完善 3 歲 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法規, 推動家庭教育健康發展和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組織制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規范和 評估規范。 (責任部門: 國家衛生健康委、 民政部、 文化和 旅游部、 全國婦聯、 教育部)
7. 推動家庭教育行業自律。 支持和引導家庭教育服務 機構加強行業自律, 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聚合力量研究 制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準入機制和規范管理標準, 大力 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人員培訓, 為家庭教育發展營造良好 環境。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部、 民政部、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部)
(三) 構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務供給體系
8. 探索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機構。 推動縣級以上人民政 府因地制宜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機構, 協助相關部門統籌轄區 內家長學校建設、 家庭教育理論研究、 指導服務隊伍培訓、 指導服務機構監督評估, 開發家庭教育指導讀本等公共服務 產品, 及時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務, 形成有地方特色、 有 群體適應性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模式。 (責任部門: 全國婦 聯、 教育部)
9. 鞏固發展學校家庭教育指導。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切 實加強對中小學、 幼兒園的家庭教育工作管理, 將家庭教育 指導作為推進家校、 家園共育的重要方式, 納入中小學、 幼 兒園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 推動中小學、 幼兒園普遍建 立家長學校, 每學期至少組織 2 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做到有制度、 有計劃、 有師資、 有活動、 有評估。 (責任部 門: 教育部、 中國關工委)
10. 規范強化社區家庭教育指導。 依托城鄉社區綜合服 務設施、 文明實踐所站、 婦女兒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長學 校, 城市社區建校率達到 90% , 農村社區建校率達到 80% , 家長學校每年至少組織 4 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大力加強家長學校規范化建設, 做到有固定的活動場所、 有 規范的管理制度、 有專業的師資隊伍、 有系統的教學計劃、 有豐富的活動開展、 有客觀的成效評估。 大力提升家長學校 指導服務水平, 完善家庭教育檔案, 統合家庭教育資源力 量, 健全指導服務制度, 針對家庭需求提供多元化、 多類 型、 菜單式的服務, 切實構建老百姓推門可見、 服務可感的 社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網絡。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 部、 民政部、 中央文明辦、 中國關工委)
11. 統籌利用公共服務場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 指導醫療 保健機構在開展婚前保健、 孕產期保健、 兒童保健、 預防接 種等服務時, 面向服務對象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婚育、 科學 養育知識和嬰幼兒早期發展宣傳指導。 婚姻登記機構通過舉 辦結婚登記頒證儀式、 開展婚姻家庭輔導、 播放宣傳教育片 等形式, 聚焦倡導正確的婚姻家庭理念、 抵制高價彩禮等新 型婚育文化, 強化婚姻家庭責任和義務。 鼓勵圖書館、 博物 館、 文化館、 紀念館、 美術館、 科技館、 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青少年宮等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結合社會活動, 開展公益性家 庭教育宣傳、 指導服務和實踐活動, 開發多樣化、 有質量的 家庭教育公共服務產品。 (責任部門: 國家衛生健康委、 民政 部、 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中國科協、 全國婦聯)
12. 培育扶持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 推動將家庭 教育指導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 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 社會組織為家庭提供專業化、 規范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滿 足個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需求。 持續推動機關、 企事業 單位、 群團組織面向本單位職工家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 務。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部、 民政部)
13. 持續拓展家庭教育媒體服務平臺。 加強網上家長學 校建設, 圍繞立德樹人主線, 聚焦家長需求期盼, 打造精品 網絡課程, 增強互動性服務功能, 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 進 一步拓展微博、 微信和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服務平臺, 借助 有影響力的自媒體平臺, 開發短視頻、 動漫等易傳播、 易學 習的數字化服務產品, 搭建傳統媒體與新媒體深度融合的家 庭教育信息共享和咨詢服務平臺。 運用大數據平臺, 探索個 性化、 定制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新樣態。 開展線上線下有機 融合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 促進家長深度參與和學習, 提升指導服務的互動性、 有效性、 便捷性。 (責任部門: 全 國婦聯、 教育部、 中國科協、 民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 衛生健康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工委)
(四) 打造專業化家庭教育支持體系
14. 培養高素質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隊伍。 鼓勵和支持師 范院校和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設家庭教育相關專業和課程, 開展家庭教育理論和實踐研究, 培養專業人才。 依托家庭教 育培訓基地, 統籌開發培訓教材和大綱課程, 有計劃地系統 培育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隊伍, 發展壯大一批立足當地、 具備一定專業知識的指導服務隊伍。 積極推進家庭教育指導職業 化與專業化發展。 (責任部門: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部、 全國婦聯)
15. 匯聚高水平家庭教育專家隊伍。 依托高等院校、 科 研院所和有關社會機構, 廣泛吸納從事家庭教育研究的專家 學者、 實務工作者, 組建來源多樣、 學科多元的家庭教育專 家智庫, 為家庭教育政策制定、 課程開發、 教材編撰、 隊伍 建設等提供智力支持, 并鼓勵有條件的單位面向家長提供專 業指導咨詢。 (責任部門: 教育部、 全國婦聯、 文化和旅游 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國科協、 中國關工委)
16. 加強家庭教育志愿服務隊伍建設。 完善家庭教育志愿 者注冊服務平臺, 健全志愿者和志愿團體登記注冊、 培訓激勵 制度, 廣泛吸納熱心家庭教育公益事業的教師、 兒童工作者、 衛生保健人員、 “五老” 人員、 專業社工、 大學生等組成家庭 教育志愿者隊伍, 組建家庭教育宣講團, 開展兒童關愛志愿服 務活動, 為家庭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責任部門: 全 國婦聯、 中央文明辦、 教育部、 民政部、 中國關工委)
(五) 完善精準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制
17. 探索完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均衡發展機制。 推動建 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務平臺, 依托現代信息網絡和遠程 教育等, 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 引導優質資源向國家鄉村振 興重點幫扶縣傾斜。 相關部門在開展區域協作、 對口支援 中, 將家庭教育納入對口幫扶內容, 為薄弱地區提供專家資 源、 服務產品等方面支持, 推動薄弱地區內生性發展, 促進城鄉和區域資源均衡配置。 (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 部、 中央文明辦、 中國科協、 民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 衛生健康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工委)
18. 完善 3 歲以下嬰幼兒家庭育兒指導服務機制。 推動 婦幼保健機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嬰幼兒早期發展服 務。 推動和支持有條件的鄉鎮 (街道) , 探索利用現有公共 服務場所以及各類家長學校、 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婦女兒 童之家、 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青少年宮等組織開展親子活 動、 家長課堂、 入戶指導、 宣傳咨詢活動, 利用互聯網等信 息化手段, 為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提供科學規范的育兒指導 服務。 將科學育兒知識納入家政服務培訓, 提升家庭科學育 兒水平。 (責任部門: 國家衛生健康委、 教育部、 民政部、 全國婦聯、 中國關工委)
19. 完善特殊需求和困境兒童家庭指導服務機制。 依托 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站、 兒童之家、 家長學校等陣地, 注重發 揮網格員、 兒童主任、 兒童督導員、 婦聯執委、 志愿者等各 類隊伍作用, 健全本區域特殊困境兒童、 涉案未成年人、 失 管未成年人等群體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綜合信息臺賬, 鼓勵和 引導專業社會組織等各方力量, 開展常態化、 專業化、 精準 化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多發地區, 城 市流動人口集中地、 城鄉結合部、 農村留守兒童集中地等重 點地區, 廣泛開展預防性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加強法治宣傳 和家庭教育知識普及, 提高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的監護意識、 監護能力和法治觀念, 營造民主、 和諧、 溫暖的家庭氛圍, 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遭受侵害問題發生。 (責任部門: 民政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全國婦聯、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 會保障部、 中國關工委)
(六) 構建全鏈條的家校社協同育人機制
20. 健全協同育人工作協調機制。 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協同 育人工作協調機制, 加強統籌規劃和資源整合, 形成學校、 家庭、 社會協同育人合力。 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實驗區、 創新 實踐基地作用, 探索家校社協同育人有效機制和模式, 及時 總結推廣鮮活經驗和做法。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部、 中國科協、 中央文明辦、 最高人民檢察院、 民政部、 文化和 旅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工委)
21. 健全協同育人溝通銜接機制。 指導學校充分利用家 長委員會、 家長會、 家訪、 家長開放日、 家長接待日等各種 家校溝通渠道, 密切家校日常溝通。 鼓勵社區探索建立各具 特色的家校社溝通平臺, 把學校、 社會豐富的教育資源鏈接 起來, 為家長提供優質指導服務。 引導家長主動與學校加強 聯系, 配合落實 “ 雙減” 任務, 合力解決兒童使用手機、 網絡管理、 心理健康等問題, 支持兒童參與社會實踐, 努力 實現學校家庭社會在教育追求、 教育資源、 教育策略上的深 度融合。 (責任部門: 全國婦聯、 教育部、 中國科協、 中央 文明辦、 最高人民檢察院、 民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 生健康委、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中國關工委)
三、 組織保障
1. 健全實施機制。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積極構建由各級婦兒工委辦統籌協調, 教育、 婦聯共同牽頭, 文明辦、 人 民檢察院、 民政、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文化和旅游、 衛生健 康、 廣播電視、 科協、 關工委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規劃實施領 導協調機制, 明確部門職責任務, 定期召開會議, 聯合開展 調研督導, 推動規劃目標任務落地落實。
2. 加大經費投入。 推動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本級 財政年度預算。 積極拓展經費來源渠道,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 量參與家庭教育工作, 形成政府主導、 社會力量支持補充的 家庭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3. 完善督導評估。 各地按照規劃總體要求因地制宜制 定本地家庭教育工作規劃, 推動將家庭教育工作納入當地政 府年度績效考核, 納入文明創建重要內容, 納入各實施部門 督導范圍。 完善第三方評估機制, 提升評估工作科學化專業 化水平。
4. 強化示范引領。 探索新時代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實 踐創新、 理論創新和模式創新, 以點帶面、 示范帶動。 按照 國家有關規定, 建立完善家庭教育評選表彰、 示范創建機 制。 通過媒體宣傳報道、 研討交流、 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 及時總結和推廣規劃實施的有效經驗和特色模式。
全國婦聯辦公廳 2022 年 3 月 31 日印發